滴水未用也收水费 物价:收底度费违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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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4:30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滴水未用,却被收了起步价5吨水费。”丰都县三合镇的张先生收到自来水公司的账单直喊冤枉。 张在该镇平都西路一支路有一门面,去年10月租给杜某开理发店,但两月前已关门。“这段时间店里没人,一滴水都没用过。”
“没用水为何还要缴费?”张不解,打听得知,其他门面也是如此,用水不足5吨按5吨计费。“这种起步价也太不合理了!” 记者联系丰都县自来水公司,一自称姓冉的先生承认,确有此事。他称,除生活用水外,生产、办公、门面等用水均要收取“底度费”,即不足5吨按5吨计费,长期以来就如此。 丰都县物价局杨局长告诉记者,物价部门根本没有此项收费规定,属不合理收费。物价局将就此事进行调查,并责令自来水公司退还多收用户的水费。(尹晶) (张先生提供线索,本报特别酬谢30元)网络编辑:王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