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村民好转责任人被拘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5:57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记者任传运报道昨日记者从盘锦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21日晚硫化氢中毒事件中的中毒村民经过盘锦市各医院的悉心救治,重度中毒者剩1人,中度中毒者还有7人,其余患者病情好转仍留院观察。另据盘锦警方消息,4名涉案人员已分别被拘留和取保候审。 事件发生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闻世震,省长张文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
经盘锦市有关部门调查,事件的原因已查明。经公安部门对私自排放废氨液的司机调查取证,认定此次中毒事件为一起非法倒放毒险物品案件。盘锦辽油供应化工有限公司与中油辽河石化分公司签订运输废氨液(即废碱渣)合同,司机刘文波挣取运费,废氨液交付葫芦岛市锦隆化学助剂厂。6月17日,刘文波驾车在中油辽河石化分公司装10吨废氨液后,准备运到葫芦岛市。葫芦岛市锦隆化学助剂厂厂长李光以这车废氨液气味大且含碱量低为由,说储罐坏了,不想接收,让刘文波在盘锦将废氨液排掉,因废氨液有臭味,刘文波没有同意,李光说加除臭剂就行。李光于6月21日16时左右运来两桶除臭剂加入装废氨液的罐内。21日20时30分,刘文波找到熟悉的李兆双,让他联系酸渣厂后院污油坑排放,致使含硫化氢气体向四周散发,造成严重后果。 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已对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有关人员立案侦查,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盘锦警方拘留,另有1名涉案人员取保候审。 目前,市、县、区各级政府正妥善处理善后工作,社会秩序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