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奸在床刺死野鸳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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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7:53 潇湘晨报 | |||||||||
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刑事裁定书,全案维持怀化市中院的原判,认定张化友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化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学重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张化金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同时判令张化友、张化宜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2.27万元。至此,一起尘封了十几年的恶性杀人悬案终于尘埃落定。
13年前,怀化中方县聂家村乡白洋坪村村民张化友因妻子偷情,遂伙同其弟捉奸在床,将一对“野鸳鸯”杀死后抛尸卧室内的地窖内,后来,其父张学重又带领张化友兄弟毁尸灭迹。如果不是张家私藏的一把土制火枪被查获,这起杀人悬案可能永远成了一个谜。 现场捉奸杀死两人 1990年6月,张化友察觉妻子丁爱菊与同村男子谢儒清关系暧昧,便警告其不要再与谢来往,但其妻矢口否认自己有越轨行为。对此,张化友十分窝火,决意“现场捉奸”,并邀请弟弟张化宜帮忙,张化宜表示同意。 同年8月23日晚上12时,张化友躲在暗处观察,果然发现谢儒清偷偷来到其家中并进了卧室,张化友立即通知了张化宜。两人各持一把短刀,张化友从后门进屋捉奸,张化宜则在前门堵截。正与丁爱菊躺在床上的谢儒清见被人发现了,慌忙下床往前门跑,丁爱菊则咬住张化友的手不让他追赶谢儒清。 见妻子包庇情夫,张化友愤怒至极,朝妻子胸部猛刺一刀,致其当即倒地身亡。张化宜见谢儒清从前门冲出,立即迎上去朝其胸部刺了一刀。谢儒清捂着伤口往前跑了几步,倒在屋旁坟地上死亡。 老父率儿毁尸灭迹 杀人后,张化宜将谢儒清、丁爱菊的尸体抛入张化友卧室内的地窖里,并用砖石将地窖口封严。兄弟俩还统一了口径:如果事情败露,由张化友一人承担刑事责任。随后,张化宜对其父张学重、哥哥张化金及弟弟张化贵(在逃)说,是大哥张化友杀死了谢、丁二人。 为了包庇张化友、张化宜的罪行,毁灭罪证,3年后的一天晚上,张学重与张化贵、张化宜一道将谢儒清、丁爱菊的尸骨从地窖内挖出,转移至该村一个山头掩埋。张学重还不放心,又于2000年的一天与张化金、张化贵合谋,由张化金、张化贵再次将谢、丁二人的尸骨挖出,转移至张化友新修的房子里焚毁。 一把土枪带出悬案 案发后,张化友潜逃至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租田耕种,并要张化金将父亲张学重收藏在家中的一把土制火枪连同少量火药运往浙江,藏匿在其租住的房内。 2003年3月3日,该枪被诸暨警方查获,张化友及张学重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6日,中方县公安局派员前往浙江省诸暨市,将张化友、张学重押回中方县审查。根据在调查谢儒清、丁爱菊失踪案中掌握的情况,中方县警方立即审讯二人,张化友交待了伙同弟弟张化宜杀死谢儒清、丁爱菊的犯罪事实。随即,张化宜、张化金落入法网。周喜丰周传美曹家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