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巧调解两天结六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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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7:53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日前,黑龙江华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和黑龙江省建七、利德、中建三家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哈尔滨市法院拿到调解书。 2003年6月,原告华风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别与被告黑龙江省建七、利德、中建三家工程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拖欠工程款、施工进度违约等问题产生纠纷,争执不下。
2004年初,华风公司以三被告违约、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由,分别将三被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而同时,三被告就原告拖欠工程款问题又分别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省高院指定哈市中院审理。 哈中院根据华风公司先予执行的申请,于6月7日作出了先予执行裁定:三被告撤离施工现场,将在建工程交付原告自行组织施工。 经过哈中院的悉心调解,6月10日下午4时双方终于达成最终协议。至此,哈中院用两天的时间,将六件标的额巨大、关系矛盾复杂、分歧突出的案件以调解方式顺利解决。(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