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联防队员入室抢劫一审分别被判刑14年、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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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8:13 海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岳嵬通讯员方继云)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联防队员入室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树人、李元绘因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3年。 一审审理查明,去年10月10日中午,和平南派出所的联防队员周树人、李元绘伙同游某、林某(均在逃)到海口市文明中路的一家茶艺馆将顾客张某围住。两人称,因怀疑张
在张某的家中,周、李二人共搜得现金7000多元,手表两块,一双皮鞋及吸食毒品所用的锡铂纸。随后,周、李等四人称要带蒙某回派出所处理。蒙某因为害怕,表示要与周、李等四人交朋友,并同意接受罚款1万元。四人分赃完毕,两天后将手表和皮鞋还给了蒙某。 又过了10天,周树人再次打电话给蒙某,声称再要2000元才肯放过蒙。在和平南某歌舞厅门口收取蒙某的2000元时,周树人被布控在现场的公安人员抓获。次日上午,李元绘也被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周、李二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两项罪名,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岳嵬 方继云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