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现身”隐形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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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8:31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华碧芳)前天11时30分,普陀区法院向悬赏执行的“举报第一人”发放了悬赏金2千元。根据她提供的线索,法院找到了“蒸发”一年的被执行人应贤能,执行到位1.7万元。案件申请人十分高兴,自愿支付了高于当初承诺的10%标准的悬赏金。 今年3月24日,普陀区法院在媒体上公开14个悬赏执行名单后,时隔1天,就有一市民来院举报。该案的被执行人应贤能欠下承包经营费,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他和申请人上海
法院接报后,经过周密部署,于3月29日找到了应贤能和女友。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法院追加了担保人孙某和某货运代理公司为案件的被执行人,并作出裁定,由担保人代为履行债务。当日,法院依法查封、扣押了货运代理公司的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各一台,并对应贤能宣布实施司法拘留15天。应贤能的家属和女友陆续交来1.7万元。随后,案件的申请人要求法院拍卖查封的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