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劳模子女中招优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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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8:5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为弘扬劳模精神,切实为劳模办实事,福州市中招办日前公布《2004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市级以上劳模的子女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待遇。同时受省表彰的优秀教育世家中的教师直系子女和在县以下(不含城关)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农村工作的教职员工(含农村离、退休的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子女,照顾15分。
此项政策出台,受到劳模及其子女的热烈欢迎,“爸爸是劳模,整天忙工作,很少照顾家庭,我和妈妈常有怨言。没想到现在因为爸爸是劳模,我在录取上有了优先权,我为有这样一个劳模爸爸感到骄傲,同时我要向爸爸学习,将来也要当劳模,为社会多做贡献。”陈放方同学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