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打掉一以化妆品为幌子传销“人头”的团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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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9:02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6月24日电(曹国恩、王志)一名被骗传销的浙江青年逃出“蛇窝”后向国家工商总局举报,山东省工商局接到通知后立即查处,近日一举打掉了这个传销“人头”的传销团伙,抓获的15名传销人员中部分还是在校的学生,而他们传销发展一个下线同学能“赚”300元。 山东省工商局近日接到国家工商总局转来的一封浙江青年刘某写的举报信。刘某在信
接到国家工商总局的转办通知后,山东省工商局立即部署,决定“引蛇出洞”,由刘某联系其同学,将其引出后加以控制,再了解传销团伙的最新情况。当晚,执法人员在泰山火车站抓获了两名前来“接应”刘某的传销人员,并立即进行突击询问,这两人很快交代了团伙目前的居住地点,50多名执法人员随后分两组直奔传销窝点。 当第一组执法人员进入泰安市云海小区一栋居民楼六楼的一个房间时,发现房间内灯光昏暗,空气污浊,衣物、食物、污物四处丢弃,脏乱不堪。七八个年轻人正躺在地铺上准备睡觉,见执法人员进来立即慌作一团。在另一处窝点,执法人员还发现了管制刀具,并抓获了传销头目朱某。到1点,执法人员共查处传销窝点7处,抓获传销人员15名,查获用于缴纳产品费用的存折17个,金额1.6万多元,另外还有11个手机和15本学习笔记本。 据传销头目交代,他们主要传销“爱博美娜”化妆品,每套产品2900元,每发展一名下线,返还给上线300元,但实际上根本就没有这种产品,只是在传销“人头”。 从现场查获的身份证来看,这些人绝大部分都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其中最小的只有18岁。据刘某说,这些人中部分还是在校学生,大部分都是被同学或老乡以打工或做生意挣大钱的名义骗来的。一旦入伙,他们的人身自由就会受到限制,只得受传销头目摆布,再去骗其他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工商部门提醒,传销组织利用在校学生急于创业的心理,鼓吹“轻易就能赚大钱”,实际是将他们骗到外地进行传销。现在正值临近暑假,在校学生千万不要轻信同学、朋友以打工挣大钱为名诱骗参加传销活动,以免上当受骗。(完)(责任编辑:刘强) /图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