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会费事先未作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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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9:14 中国宁波网 | |||||||||
昨天上午,俞先生致电本报热线:我陪刚考出驾驶证的朋友去鄞州区车辆管理所盖章,工作人员让我们先到12号窗口付钱。到12号窗口后,工作人员要我们付35元钱,并开了张收据,说是鄞州区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的会费。我觉得奇怪,就问为什么要交这笔钱。这时对方又说交不交钱是自愿的。既然如此,工作人员为什么不事先说明?要不是我问了一句,岂不就这么不明不白交了钱?不知道有多少人交了这笔“冤枉钱”。
记者周勇:昨天记者随同俞先生来到鄞州区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证实确有这种情况存在。 鄞州区机动车驾驶员协会一位姓李的副秘书长向记者解释,这笔钱是协会委托车辆管理所代收的。同时,他也承认收费的流程上存在一些不到位、不合理的地方,没能让缴费人事先搞清楚所交款项的名目及性质。 他表示,将尽快在收费窗口张贴包括“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等内容的公告,让广大驾驶员朋友自主选择,增强收费透明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