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被你“揿跑了”,赔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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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9:15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徐先生不堪忍受楼上房客的半夜噪音,多次登门提醒。楼上房东陈先生认为徐先生的“午夜门铃”两次赶跑了房客,要求他停止侵害并作出赔偿。昨天,徐汇法院驳回了陈先生的诉请。 陈先生和徐先生不仅是邻居,还是同乡、战友和同事,多年相处融洽。可去年12月,陈先生把所住的601室出租后,两人矛盾突起。第一个租房的是韩国人,喜欢热闹的“夜生活
陈先生表示,两名房客入住不久后,徐先生多次在夜间不停按601室门铃,严重影响房客的正常生活,房客因此提前解除了租房合同。他认为,徐先生严重侵害了他出租房屋的权利,应停止侵害,并赔偿中介费、1个半月的房屋空置费共1.1万余元。 徐先生表示,自己三更半夜常被601室传来的噪声吵醒,而且孩子今年高考,楼上的噪声严重影响了学习,所以只得向601室房客提意见。 法院认为,陈先生认为是徐先生家人揿601室门铃造成房客退租,但未能提供相应证据,故法院难以支持。实习记者忻意(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