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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小广告公司”覆灭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9:19 哈尔滨日报

  李海鹏 本报记者 袁红颖

  近日,香坊区城管执法局将两名沿街张贴小广告的“烂手爪子”当场抓获,收缴“招聘公关”小广告2000多张。

  两名“烂手爪子”交代:还有10个人和他们同吃同住,都是贴小广告的“烂手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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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吃管住,每月600元。老板不许他们随便行动,白天睡觉,后半夜23时出发,按照事先分配好的路线,步行进市区沿街张贴。老板规定他们每天8时30分报到,过时不回就是被抓了。每次干活结束,都要汇报在哪些街路贴了小广告,第二天,老板和“广告客户”经过两次实地验收后,才能给钱。老板姓赵,是哈市各种不干胶小广告的“总代理”,老窝在南岗区新境街5号。

  执法人员随后在哈西附近一处平房内,将10名正睡觉的“烂手爪子”抓获。现场缴获大量“办假文凭、招聘公关、通下水、开锁……”小广告,凡是街上出现过的小广告版本,在这里都能找到,足有8万多张。“小广告公司总代理”赵某和“伙夫”在隔壁房间被抓获。

  赵某交代:两个月前他到抚顺街找工作,一人雇他沿街贴办假证的小广告,每贴一张给1角钱。赵觉得单做这一份挣钱太少,就拨打其他小广告上的联系电话,提出为对方贴广告,“广告”业务量由此猛增。他一个人贴不过来,就到抚顺街一带招农村青年做“广告员”,“非法小广告总代理公司”由此成立。赵某当上老板,平时让“广告员”撕回陌生号码的“小广告”,自己坐家里电话联系“业务”,成了“小广告”业内有名的“总代理”,承揽了市区内60%以上的小广告张贴“业务”。从其住处搜出的存折上显示,赵某平均每天可获“广告费”150—200元,每月“工资”5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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