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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低保覆盖由市区扩至全市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10:3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谢文雄)今年1月至5月底,全市享受低保的有19419户、49428人,共支出低保金约1257万元。新修订的《汕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自今年2月1日实施以来,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体的生活权益。

  今年我市计划为农村100户特困户修建住房的方案已落实到各区、县。分配情况是南澳6户、潮阳26户、潮南24户、澄海20户、金平10户、龙湖7户、濠江7户。各级民政部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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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摸底,根据困难户困难大小和不同类型分类排队,逐户核实,确保帮建对象得到落实,使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据悉,澄海区、南澳县为困难户修建住房工程已着手进行,所需资金采取由施工单位垫支的办法。其它各区也正在抓紧进行。

  据了解,新修订的《汕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扩大低保覆盖面,将适用范围由原市区扩大至全市,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另外,低保资金的筹集方式也由原来的三级负担变为二级负担,规定金平、龙湖、濠江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市、区财政分别按照40%和60%的比例负担;澄海、潮阳、潮南和南澳的低保资金则由区(县)、镇(街道办事处)财政负担。

  自《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党政和民政部门迅速行动,根据《办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施行。澄海区政府提出调整区、镇(街道)低保金负担比例意见,目前已形成按6:4比例负担(即区级负担60%、镇级负担40%)。取消了村(居)负担低保资金。潮阳、潮南区民政部门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村提留和乡镇统筹等实际,及时向区政府提出调整区、镇(街道)低保资金负担比例意见。金平、龙湖、濠江区民政部门针对区划调整后,低保对象有所变动的实际,专门抽调人力,严格按照《办法》,对全区低保对象进行清查摸底,加强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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