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点招费”案终审裁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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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6:2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王鑫 成兴徐记者邓剑)昨日,记者从成都中院获悉,四川省高院已于日前委托成都中院向一起侵吞“点招费”案件中的两被告送达了终审裁定书。该裁定依法维持了成都中院以贪污罪判处成都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副厅级)尚荣多有期徒刑10年,判处成都理工大学传播艺术学院原党总支书记(正处级)李域明有期徒刑6年,对尚荣多的违法所得10万元、李域明的违法所得6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的一审判决。
法院查明:2001年9月原成都理工学院、四川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成都有色地质职工大学合并组建成都理工大学。2001年,尚荣多、李域明、彭义斌(另处)从当年收取的点招费中侵吞20万元存入私人账户予以私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