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10万点招费 副校长获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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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6:2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王鑫成兴徐本报记者周牧)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中级法院获悉,成都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尚荣多因贪污点招费一案,经省高院终审裁定,尚荣多贪污10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0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2001年9月,原成都理工学院、原四川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成都有色地质职工大学合并组建了成都理工大学。在原四川商业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招生工作中,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尚荣多(副厅级)与李域明(正处级)负责招生小组工作,原商专学生处处长彭义斌(另案处理)具体负责收取“点招费”。2001年10月,这3人从结余的34.2万元点招费中侵吞了20万元存入私人账户。2002年尚荣多从中得到5万元,彭义斌得到4万元,李域明得到6万元,其余5万元赃款一直存在他们开设的私人账户上。 当年12月,尚荣多又指使彭从“点招费”14.2万元中提点钱作为活动费。彭便以奖励招生工作人员名义提出5.7万元,并将其中的0.7万元用于学生处发放奖金,其余5万元按尚荣多的要求转入其私人账户,后尚荣多分两次取出此款,用于个人开支。 今年4月2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尚荣多、李域明犯贪污罪罪名成立,判处尚荣多有期徒刑10年,李域明有期徒刑6年。 一审宣判后,尚、李及其辩护人向省高院提出了上诉。但省高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原判相同,故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6月22日,省高级法院委托成都中院向尚荣多、李域明送达了终审裁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