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8:31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肖姗)昨日上午,副市长许慧玲一行检查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工作的落实情况,实地察看了部分宗教场所和少数民族的生活设施。 据了解,我市现有回、满、壮、藏等48个族别、8.4万人,另有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约3万人。今年,国务院决定开展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评选表彰活动,根据评选要求,我市全面启动各项准备工作。
许慧玲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各自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创建迎评工作。她指出,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着力解决涉及少数民族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我市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建委、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检查。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