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证案”首次调解失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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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8:42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高汉印)昨天上午,肥西县人民法院对肥西二中高三学生刘勇高考准考证被抢一案进行调解。由于被告方家琴没有到场,法院调解临时改为原被告双方自行调解,在具体索赔金额上双方没有达成一致,调解最终宣告失败。 昨天上午8:30,原被告双方到达肥西县法院,被告只有其丈夫邹某到场。邹某说,妻子方家琴因刚从看守所里出来,精神状况不好,不方便参加调解。因此,原定于昨天上午的
调解中,原告代理律师张亚称,6月7日上午8时许,刘勇在肥西中学高考考点门口等候进入考场,却被被告方家琴抓住,要求返还刘勇为同学担保的90块钱,但刘勇当时身上只有10块钱,方家琴便抢去他的身份证和准考证等考试必用物品作为抵押,致使刘勇丧失高考机会,因此要求方家琴向刘勇赔礼道歉,并赔偿高考报名费、复读费、医药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4470多元。但被告方家琴的丈夫邹某认为,原告刘勇也有责任,毕竟是因刘勇没有按时还钱才造成此事的发生,因此只能承担6000元补偿费。最终因赔偿数额差距太大,双方没能达成一致,首次调解失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