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赖账的哪来跳楼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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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9:25 哈尔滨日报 | |||||||||
一位来自双城的老太,在为老伴儿讨要4万余元工钱几天未果后,昨天爬上了20米高的塔吊,拿性命来索要。在拿到工地方面支付的2万余元工钱后,老太被营救下来,并受到了行政处罚。在此,笔者存了一个疑问:拖欠人家工钱、“逼”老太欲寻短见的那家建筑公司,是否也该受到一定的处罚?没有赖账的,哪来跳楼的! 老太爬塔吊,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我们可以想像得到,这4万元工钱对老太一家有
近年来,类似事件在哈市乃至全国多次发生,归根到底,只要有拖欠工钱的现象存在,只要有赖账的黑心老板,就会有人去爬楼、爬塔吊,拿性命去索要。而目前对此类事件的处理,笔者以为,显然让黑心老板们太“舒服”———欠款一还,万事大吉。这样一来,便产生了两个问题。其一,黑心老板得不到应得的惩戒,拖欠工钱现象得不到有效解决。试想,如果此事过后,拖欠老太一家工钱的建筑公司受到重罚,罚得他心疼,罚得他丢人,他以后还敢再赖账吗?其二,容易给其他讨债人以误导:爬楼跳楼就能要回钱。 由此看来,只有让赖账的建筑公司在此类事件中承担责任、受到惩罚,才会促进拖欠工钱问题的有效解决,跳楼、跳塔吊等“自杀式”索债之举才不会频频上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