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最大民事索赔案昨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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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9:30 每日新报 | |||||||||
敲定八大争议焦点重点审理主体部分张敬 新报讯【记者张敬】昨天,本报连续报道的国内最大的民事索赔案———“塔斯曼海轮溢油”案在天津海事法院正式开庭审理,首先进行的是案件主体部分公共证据部分的审理。法庭在提前召开的庭前会议上,就各方有共性的争议焦点问题归纳了八大共同的争议焦点,昨天,对两个争议焦点进行了审理。
因此案案情复杂,涉及原告渔民1400余人,为提高审判效率,法庭在提前召开的庭前会议上,就各方有共性的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了归纳,集中进行审理。共同的争议焦点分别为:1、关于塔斯曼海船舶资料;2、关于污染溢油量问题; 3、关于塔斯曼海轮溢油的品质; 4、关于溢油回收量问题和挥发量问题;5、关于污染面积问题;6、关于消油剂的使用量及后果问题;7、关于污染前的环境质量问题;8、关于污染后的环境整体评估问题。至于污染的恢复等相关问题,或与海洋局、或与渔港处、或与渔民等关系不大,将在此后的个案审理中分别进行。此外,包括“塔斯曼海船舶登记证书”等42项共同证据也已经确定。 天津海事法院对此案异常重视,院长李柏华将亲自担任“公共证据部分”庭审以及个案中的“天津市海洋局诉被告‘塔’轮”的审判长;副院长吴立群担任“天津市渔政渔港管理处诉被告‘塔’轮”案的审判长,其余审判人员也均为该院海事庭庭长及业务骨干。据了解,法庭此前已经组织原被告进行了主体资格的核对工作,并为公共证据的顺利审理专门召开了庭前会议,历时近一周时间。 昨天,海事法院开始对公共证据部分的审理,由于第二个焦点关于污染溢油量的问题较为复杂并存在争议,昨天只审理到第二个焦点问题,据法院乐观估计,公共证据的审理至少需要三天的时间。 案情回放 2002年 11月 23日凌晨,马耳他籍“塔斯曼海”油轮与中国沿海船舶“顺凯1号”在天津海域发生碰撞,载有81398吨原油的“塔斯曼海”轮,船载原油发生泄漏,造成海域大面积污染。这起发生在天津海域的最大油污事故,给海洋生态及鱼类造成严重损失,同年11月28日,天津市海洋局率先向天津海事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扣押肇事“塔斯曼海”轮进行财产保全,并责令其提供1500万美元的担保。此后,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渔民协会和汉沽区营城镇赵卫宗等15名养殖户,也分别提出扣船申请,并分别要求其提供1千万美元、 1千万美元及1千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法院经审查后,依法将“塔斯曼海”轮扣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