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两医院院长拿回扣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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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9:44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黄明 通讯员丹丹)面对医疗设备供应商抛出的“回扣”诱饵,江夏区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吴华清和五里界卫生院原院长李文利自毁前程。 记者昨悉,江夏区法院日前以受贿罪判处吴华清有期徒刑五年;判处李文利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1年,吴华清任区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兼范湖卫生院院长。当时,范湖卫生院准备购买一台B超,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经理王某听说后,将1万元现金送到吴的家中。几天后医院即与王某签订了价款10万余元的设备购销合同。王某结清货款后,又送上1万元“感谢费”。 2002年7月,经吴院长关照,王某又向范湖卫生院推销了一台设备,吴从中又获1.4万元回扣。 经查:吴华清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0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6万余元。 在侦查此案中,反贪人员又发现五里界卫生院院长李文利受贿的线索。李文利利用管理基建工程、购买医疗器械的职务便利,先后5次收受他人贿赂2万余元。 调查中,江夏检察院发现当地卫生院在购买医疗器械中收受“回扣”的现象较普遍。除吴、李二人,辖区多家卫生院的院长、副院长被查出有此行为,但由于涉案金额未超过1万元,介入罪与非罪之间,检察机关没有对这些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另讯 以“依靠群众,反腐倡廉”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将于今天拉下帷幕。据检察机关统计:医疗等行业腐败成举报热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