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律师法官“签约”互相监督 违约要追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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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0:3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25日电昨天,山东省济南市法官协会与济南市律师协会共同签署了《法官与律师双向监督公约》,并向社会公开了双方的监督电话。 据齐鲁晚报报道,这份公约向法官及法院审判人员提出了不得向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不得在家庭、饭店、娱乐场所会见或单独约见所办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或辩护人等6项要求。而对于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也提出了不得代表委托人或指示、诱导委托
该公约生效后,法官和律师都要严格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违反公约者将分别按照《法官法》和《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双方还向社会公开了法官律师违纪的举报电话,济南市法官协会的社会监督电话是:0531—6156235;济南市律师协会的社会监督电话是:0531—2024392。(王华、张潇扬、董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