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须警惕变味“底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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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0:55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周爱明 通讯员 方希文)近日,两名大学生向工商部门反映称,她们在某公司做兼职,该公司的承诺中看似有底薪,但实际上一分钱的底薪都没有。她们辛苦工作了近一个月,没拿到任何报酬。 据两名女大学生介绍,她们在5月6日的媒体上看到某公司在招聘兼职商贸代表,报酬为1600元+奖金。她们很自然地认为1600元是底薪,感到待遇不错,所以前往应聘。通过面
对此,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承认,广告中承诺的兼职商贸代表报酬确实为1600元+奖金,但是,公司具体的付酬方式已在合同中约定得很清楚。 该人力资源部经理称,合同中约定,如果商贸代表推销10张卡,每张报酬为50元,另外每张提成80元,加上补助及奖金,每月的收入就达到1800元。如果销售代表未产生业绩或未提供300份客户拜访记录,就没有报酬。如果没有业绩,而商贸代表能提供300份完整的拜访客户记录表,也会有900元的报酬,这就是“底薪”。投诉人可能是没产生业绩或不能提供拜访客户的记录表,因此如果终止协议,就需交300元违约金。 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永斌认为,“1600元+奖金”的付酬方式,给应聘者的感觉是计时工资,有底薪。而实际上表现的是计件工资,按销售情况提取报酬,没有底薪。因此,求职者应注意区别。一些公司承诺的“底薪”门槛很高,应聘者很难拿到。对这样的公司,求职者应谨慎报名。 (编辑 晓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