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小南沟矿难4名瞒报责任人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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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2:28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兰州6月24日电(赵锋、柴成旺)2002年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名矿工死亡的白银市小南沟煤矿4名监管责任人,24日在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受审。 2002年12月22日21时20分,白银市平川区境内兰州金城旅游服务(集团)小南沟煤矿
会宁县人民检察院6月24日以滥用职权罪对小南沟煤矿监管责任人:白银市平川区煤炭安全监察局局长王俊英、副局长李生荣和吕佐顺、平川区煤炭管理站大水头分站副站长蔺强提起公诉。据了解,4人在得知小南沟煤矿发生事故的确切消息后,便共同协商隐瞒,不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直至2003年1月2日群众集体上访,才使事故得以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