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假卡到南京消费 法官支招严防信用卡诈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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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6:12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新闻背景:随着银行信用卡业务迅速发展,利用信用卡犯罪的现象也随之猖獗。昨天下午,南京市中级法院选出5起近几年比较典型的信用卡诈骗案,通过对这5起案件的分析,可从中发现此类罪犯作案的基本手段,从而帮助人们提高防范能力,尽力避免这类案件再度发生,维护南京市的金融安全。 典型案例:伪造信用卡四处行骗
2001年,香港人魏兆丰伙同罗俊杰窜至中山北路南京太平洋百货一楼黄金柜台,使用伪造的信用卡骗购了价值人民币18269.90元的金项链一根、金手链一根、金条一块。在骗购黄金首饰后,魏兆丰又窜至一楼手机柜台,挑选了3部共价值人民币9045元的手机,正在开票时被商场工作人员抓获。据魏交待,他产生用信用卡诈骗的念头源于他香港一个叫做“阿志”的朋友,因其在当地专门以开设地下赌场为业,对一些信用卡诈骗过程也早有耳闻。“阿志”在香港帮魏用假名制作了身份证和五张信用卡,用假卡进行消费。当魏在南京金鹰国际购物中心作案时,因金额太大,引起了中国银行信用卡中心的警觉,金鹰打电话与信用卡中心联系,中心立即要求金鹰扣卡扣人,魏当时扔下卡就逃跑了。这时魏的同伙陈某在东方商城作案,中国银行信用卡中心也监控到有异常,又通知东方商城扣卡扣人,陈某见势不妙也扔下伪卡溜之大吉。出现这些情况后,信用卡中心加强了监控,当魏一伙在太平洋作案时被商场工作人员当场抓获。 另一名美籍越南人龙迪旺在美国洛杉矶购买了五张假美国运通信用卡,来到南京作案,龙在作案时一般同时使用多张运通卡刷卡,当一张不行时就换张卡继续诈骗。后据美国运通公司安全事务部证实,龙所持卡的真正主人仍在海外,由于其在南京反复使用,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美国总部将这一情况反馈到国内,中国银行随后研究对策,对龙所持五张卡进行全程监控。当龙准备再次在金鹰消费时,被营业员当场发现。 法官点评:信用卡犯罪呈现三大特点 南京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邓林分析,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剖析,可以看出使用伪造的国际信用卡进行诈骗时,一般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团伙作案,犯罪分子少则二人,多则四五人,成员之间分工明确,有的构成了国际性的犯罪网络,形成刷卡、接应、收赃、销赃一条龙,当刷卡出事被抓时,其他人迅速逃脱,难以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二是携带多卡作案,犯罪分子在进行作案时,往往身带多种卡、多张卡,犯罪人少则携带2张卡,多则携带17张卡,作案时当一种卡通不过时,就接着用其他卡,或者不断变化各种卡进行轮流诈骗,以分散注意力;三是流窜多个地方作案,犯罪分子采用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方法,不断变换作案地点,大则流窜在几个大城市,小则在一个城市的几个大商场之间流窜,为不引起人们的怀疑,有的犯罪分子还采用小数额、多消费的办法,以达到障人眼目,积少成多。 邓庭长指出,其实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只要商家在工作中提高警惕,不但可以避免诈骗分子的犯罪手段得逞,而且可以及时控制诈骗分子,使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邓庭长建议,商家在工作中要加强戒备,遇到可疑的情况要多询问、多查询。同时,加强与银行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反馈的快速通道,金融机构在信用卡交易时银行也在实时进行监控,各商家应开辟与银行部门情报和信息交流的快速通道,如遇可疑情况,应及时与银行方面联系,同时还要加强防范应急机制的建设和完善。 作者:邢而 杨岗 (来源:扬子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