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认定今起执行国家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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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8:21 新华网 | |||||||||
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交管部门了解到,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标准将从今天起做出重大修改: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车,醉酒驾车的标准较之以前更为严格。 交管局新闻发言人解释说,此前交管部门在执法中采用的是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3年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值与检验》地方标准,规定酒精含量高于10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这一重大改变有着“人文化”的一面,即有些人饮少量酒后对身体确实没有丝毫影响。但不同的人对酒精的接受能力不同,可能这个最低限量对某些人来说已经足以影响驾车;更让人感到担心的是,饮酒驾车本来就是老大难的问题,据交管部门统计,今年5月1日至今仅因酒后驾车而发生事故的就有53起,其中55人受伤,26人死亡;6月4日一天全市查处的酒后驾车有152起。如今处罚尺度放宽,司机们真有在酒桌上控制自己的能力吗?如此人文的规定会不会反而成为司机们“喝一点儿不碍事儿”的借口呢?(记者王远通讯员杨国平 于海波)(责任编辑:阮聿泓) /图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