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院在巩义召开宣判大会8案数名罪犯昨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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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3:5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巩义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宣判孙逢州等8案数名罪犯死刑并予执行。 2001年至2003年间,罪犯孙逢州伙同他人经过预谋,先后在巩义市回郭镇等地,多次以骑车撞人、卖东西为名,抢劫外地来此做生意之人。其中,罪犯孙逢州参与抢劫11起,抢劫财物价值1.5万余元,致一人轻伤。法院认为,孙逢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使用暴力
2001年2月至2002年8月间,罪犯李建龙携带自制手枪、匕首等凶器先后窜至巩义市烟草局家属院等地采取持枪威胁、扼颈等手段入户抢劫4次,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4100余元,并在抢劫过程中,开枪将杨某打成重伤,先后强奸3人;2002年4月至2002年10月间,李犯又先后窜至巩义市区紫荆花园等地盗窃7次,盗窃财物价值40810余元;2002年10月,李犯购买仿五四手枪1支、子弹13发,并将该枪支、子弹非法藏匿。法院以抢劫、强奸、盗窃、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李建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死刑犯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记者 赵珊) 线索提供 刘 娜 郭红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