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怪妻子不能生育半夜往妻嘴里灌硫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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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4:01 信息时报 | |||||||||
本报清远讯 (广州日报记者 曹菁) 趁妻子熟睡之际,恶丈夫半夜用硫酸猛往妻子嘴里灌,一个原本健康勤劳的女子顷刻间堕入黑暗无边的痛苦中……前天下午,涉嫌故意致人重伤的金某垂头丧气出现在清远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 26岁的原告黄福娣孤零零地坐在法庭外的走廊上,她的脸部、头顶大面积深度烧伤,嘴巴、鼻子、右耳朵烂成一堆,她唯有将头深深低下,才得以避开人们惊恐的目光。忽然
法定代理人黄伯是一名老教师,他告诉记者,事发时,福娣和丈夫结婚已经6年多,是从阳山石灰岩山区搬迁到清新县高田旧岭移民新村的。丈夫金某因没有生育子女一直对妻子不满。2003年,福娣外出打工,被丈夫无端怀疑有外遇,加上当年腊月24日福娣先回娘家参加弟弟的婚礼,住到腊月29日才回家过年。金某对此心怀不满,腊月29日晚上10点左右,金某不声不响走进房间,用事先准备好的硫酸突然泼在正卧床休息的妻子脸上,当妻子痛极尖叫挣扎时,金某竟用力压住妻子的身子,企图用硫酸往其嘴里灌,黄福娣拼命挡开,杯子摔在了地上…… 黄福娣说,当天晚上她正躺在床上睡觉,忽然间模模糊糊觉得有人向她脸上淋液体。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后,她看到丈夫狰狞的面容,手里还端着杯子样的东西,后来她就不醒人事了。在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黄福娣申诉自己伤势十分严重,先后用去13200元医疗费,可是因为家庭实在贫困,不得不终止治疗。 原告代理人黄伯说,他见黄福娣的遭遇太过悲惨,为治伤四处举债令人同情,遂决定义务为其代理官司。他认为被告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严重,给原告人身和精神造成严重伤害,终生残疾,后果严重,应从重量刑。在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状中,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继续治疗及伤残生活补助费等合计164105万元。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