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客串“拍卖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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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5:5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武法记者杨柳) 由于被执行人的房屋价值已不足以还清欠债,另外进行房屋评估、拍卖又将产生费用,执行中的双方于是要求法院直接组织变卖。昨日上午,武侯法院的法官客串拍卖师,对被执行的房屋进行竞标变卖,而此举在四川尚属首次。
市民李旭明曾向董自勇、石桂珍、王晓玉借款27.8万元,却一直无力归还。于是,3个债主将李告上法院。在诉讼中,武侯法院保全了李位于红运花园馨园17幢2单元7楼B座一套170平方米的房屋。 昨日上午10时,3名法官客串起“拍卖师”,申请执行人和李旭明以及竞标者陆续就座,书记员宣布了竞标纪律并核对竞标双方身份,参加竞标的3名男子———崔维、李某、王某交纳了5000元的保证金。随后,法官宣布竞标的房屋底价是20.5万元,竞标者每次加价不得少于1千元。竞标开始后,几个回合下来,该套房屋以21.3万元被崔维拍得。对于欠款的剩余部分,法院表示将继续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