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饮用最佳期”就是保质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9:25 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见习记者 王健)昨天,市民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所购的某品牌“果珍”上面没有保质日期,而是标着“此日期前饮用最佳”。

  张先生来电时不解地说:“‘最佳’是一个模糊概念,按一般人的习惯思维,过了‘最佳’期虽然不是‘最佳’,就可能是‘较佳’或‘一般’。那到底过了‘最佳期’后东西还能吃吗?”

免试入学读在职研究生 高薪聘请·销售精英!
同方服务器热力促销 神奇冒险之旅尽情体验

  据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国《产品标识标注规定》中,对“生产日期”的标识有统一规定,而对“保质日期”则没有硬性的标识规范。但无论采取哪种标注方式,都必须客观真实,简单明确。“此日期前最佳”是香港等地惯用的保质日期标识方法,当地居民已经形成习惯,“此日后”自觉地不再食用。但内地市民对这种标识方式一般并不了解,极易造成误食误用。因此,执法部门都是将“此日期前饮用最佳”的日期视为“保质日期”,如果有消费者误食产生不良反应,相关企业将受到处罚。

  (编辑 爱玲)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小浪底库区游船沉没
财政部审计署报告
曾庆红李长春出访
韦尔奇对话中国企业家
2004年各地防汛
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