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割喉案”被告人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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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0:3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报业网新华社杭州6月26日专电浙江省平阳县29岁的农民陈香景因怀疑同居女友与他人有染而以割喉方式对其进行“处罚”,并殃及女友的儿子和女儿,造成二死一重伤。6月25日上午,被告人陈香景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67932元。 据法院介绍,2003年年底,陈香景经人介绍认识了年长其近10岁的寡妇朱某。朱某与
陈香景逃离后,朱某的女儿用衣服堵住颈部的伤口,挣扎着走到家门不远的小店,在店主的帮助下得到救助,被其亲属送往医院治疗。陈香景于案发次日凌晨即被警方抓获。(宗媛萱方益波) (来源:合肥报业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