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派出所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并藏尸案主犯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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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1:3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26日电据《河北日报》报道,备受关注的霸州市康仙庄派出所民警刘志庚、苑景武,该所联防队员许忠杰、于俊伟、徐文涛等5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25日在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合议庭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刘志庚等5名被告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刘志庚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苑景武和许忠杰被判处无期徒
经审理查明,2001年4月15日21时31分,霸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在康仙庄乡一饭店内有一男子将一妇女推倒,指令康仙庄派出所立即出警。接到出警通知后,徐文涛在派出所留守,刘志庚、苑景武、许忠杰、于俊伟驾车赶到现场,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在没有办理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刘志庚等5人将其关押在派出所进行盘问,并轮番对该男子进行殴打,还用旧式手摇电话对其进行电击。次日7时许,徐文涛发现该男子死亡后告知刘志庚等人。为逃避法律追究,5人商定先将尸体藏于床下,后将尸体转移并埋在他处。此案后来因徐文涛犯其他罪服刑期间揭发而告破;被告人刘志庚于2004年5月17日主动到侦查机关投案自首。(骆继荣、李连印、孙占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