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专项整治查禁毒鼠强 目前无发现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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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1:3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黄泽春)“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我市毒鼠强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加大了对农贸市场等毒鼠强销售环节的查禁控制力度。连日来,市农业部门又会同市公安、供销部门联合执法,在辖区内进行剧毒杀鼠剂专项整治检查,以彻底消除社会隐患,杜绝中毒事故在我市发生。 昨天上午8时多,记者跟随联合执法人员前往澄海区对部分农药经营门市进行突击抽查
采访中,市毒鼠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继续组织有关单位对毒鼠强销售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严防涉及毒鼠强投毒案件和中毒事故的发生。据同行的市公安局有关部门民警称,去年他们便查处了3宗销售毒鼠强案件,其中2宗为刑事案件。同时,从去年开始,销售一般老鼠药也须有杀鼠剂经营许可证,目前全市获得此证者有25家。因此广大人民群众使用鼠药时要到取得杀鼠剂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才能更好地避免二次中毒,确保安全。一旦发现销售毒鼠强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