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通报20起重大土地违法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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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3:00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太原6月25日电(记者王永霞)25日是第十四个全国土地日,为打击震慑那些不顾国家法令、破坏土地资源、违法占地建设、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对去年以来全省发生的20起重大土地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
从通报的情况看,案件涉及山西11个地市,土地违法存在一定的普遍性。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20起案件共涉及违法占用土地约3700亩,其中企业违规占地现象最为严重,共有15起,涉及土地面积2845亩,涉及企业70多户;其次是村委会非法出租集体土地给企业建洗煤厂、村办企业和苗圃基地的案件较多,共有4起,涉及土地面积为775亩;另外,还有1起是私立学校违规占用土地的案件,涉及土地面积80亩。 据记者了解,企业违法占用土地较为严重的案件包括:大同机场建设指挥部2000年征用大同县倍加造镇倍加造村土地时,超占235.6亩耕地至今没有退回,并拖欠该村土地补偿费用665.783万元;代县非法占用耕地作煤场现象十分严重,仅阳明堡镇就有40余家煤场占用耕地近500亩;长治市郊区中天焦化厂未经合法批准于2002年底以来占地364亩(其中耕地124亩)扩建焦化厂;汾阳市龙泉铸造焦化有限公司未经合法批准于2002年11月以来占用张新堡村331.25亩耕地建焦化厂,2004年3月又扩占31.5亩耕地;朔州市金沙滩牧场未经合法批准于2002年以来非法将国有农场地295.77亩(其中耕地86.27亩)出租用于建煤场。 村委会擅自将集体土地出租的案件有:太原市晋源区木厂头村村委会于2003年5月以来擅自将该村村西的274亩基本农田租赁给太原市国营苗圃用作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太原市国营苗圃现已占用265亩基本农田种树;大同市南郊区水泊寺乡马家小村村委会近年来非法出租集体土地约300亩办煤场和村办企业;盂县杨家沟村村委会于2003年3月以来借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之名破坏100余亩耕地开采残煤和露头煤;洪洞县堤村乡堤村村委会于2004年3月以来擅自将110亩耕地出租给洪洞县龙泉洗煤厂、振德洗煤厂、刘建洗煤厂、李国旺洗煤厂等占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