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场票价上升有苦衷》引发多方强烈反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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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5:2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游泳涨价市民不满场馆也难 本报讯记者童雯霞报道:现在又到游泳旺季,本报本月23日《游泳场票价上升有苦衷》一文引起了读者们的关注。昨天,记者就“如何解决体育事业公益性与产业性矛盾的问题”,采访了普通市民和相关部门。
票价上涨市民弹多赞少 “老广州”杜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好些场馆都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从读小学开始,我就在沙面游泳场、矿泉游泳场等处游泳。到现在,政府应当已经收回建馆成本了。” 酷爱游泳的张先生说:“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意识到锻炼身体的重要性,游泳馆经常人满为患,门票收入应该不少。” 来电反映游泳池票价上升的杨先生坚持认为:“既然是公益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升价就不合理,更何况设施和服务又没有增加。” 陈小姐认为:“体育的产业化要防止全盘商业化。我希望票价升高在能够接受的范围内,同时又能带动硬件设施的提升。” 刘女士则表示:“票价的变动应当是市场行为,市内游泳场馆的票价并不是普遍提升,提升的只是其中的两三家,有的票价甚至还降低了。这样一来,各种消费层次的群体能够自然分流。” 公益性事业商业性成本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广州市体育局现有27个直属单位,其中场馆单位20个。该局副局长方达儿说:“我局20个场馆单位这几年每年有5000万至7000万元的所谓创收或者有所盈利,其实是未把国家投入的成本计算在内,如果计入则无利可盈,连利息都补不了。” 读者投诉矿泉游泳场票价飙升,体育局负责水上管理的一位工作人员为此算了一笔账———为满足不同时间段的泳客的需要,矿泉游泳场一天要开四场;该游泳场一年“养”馆需要300多万元,可原有门票收入仅在100万元左右,实在不够支付场地设施维修、人工、税收等费用。 如何处理好公益性与产业性的问题?体育局工作人员表示,体育事业是一项社会事业,需要政府多个部门的共同扶持。他举例说道:“目前体育局所属的游泳场馆与私人开办的以盈利性为目的的游泳馆、水上乐园一样,水电费都按照商业用水、用电来收费,场地租金相当高。作为公益性事业的公共体育,如果能享受普通的收费标准,那么成本必然下降,养‘馆’的压力就没那么大了。”(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