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体育事业公益性与产业性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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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5:2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三条思路提交政协 本报讯记者童雯霞报道:昨天,记者专访了广州市政协常委、广州市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陈忠明。陈忠明表示:“晚报引发的这场讨论很尖锐,事实上不仅游泳馆,其他体育场馆也存在这个问题。”目前,他已就“公共体育场馆如何正确合理地解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向政协会议提交了提案。陈忠明提出了解决体育事业公益性与产业性矛盾的三条思路。 一、政府应根据广州经济发展现状,增加公共体育场馆经费的投入,保障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发展。 二、政府对公共体育场馆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政府应区别对待公共体育场馆和经营性体育场馆。比如税务部门对公共体育场馆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财政国资部门将收取的“国有资产占用费”返回给公共体育场馆;国土部门对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应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并在“土地有偿使用、转让金”方面按公益性标准优惠收取;市水电部门按公共事业或较优惠的水电费标准收费。 三、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制定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有关法规。陈忠明说,政府应尽快建立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体育经济政策,制定《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公共体育场馆优惠政策实施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晓航/编制) 相关专题:新浪关注环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