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协议私分母亲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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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11:17 中国宁波网 | |||||||||
东南商报讯 (记者胡珊通讯员孙斯干楚云)近日,慈溪一王老太将3个亲生女儿告上法庭。 据介绍,王老太有3个女儿,均已成家立业。她丈夫去世后,她与二女儿住在一起。2001年,王老太的3个女儿私下订下了一份“赡养母亲的协议”,3人约定,将母亲所有的4间房子划归二女儿所有,母亲的赡养生活费也由二女儿负责承担。除此之外,这4间房子作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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