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告赢委托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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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11:20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6月25日讯(记者 孙安清) 一公司委托律师给自己打官司,官司败诉后却不给律师代理费。该律师一怒之下把该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黄岛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支付代理费4万元。 2002年12月17日,黄岛一公司与某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委托该所律师李某为公司与一工程公司工程承包案第二审代理人。2003年3月20日,上诉法院判定李律师为该公司代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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