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贩毒数额大 三毒贩在汉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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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11:40 汉网 | |||||||||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跨省运输毒品的毒贩郭飞、玉专、张汉臣24日在武汉被执行死刑。 郭飞曾是河南省平舆县不振高级中学教师。2001年12月,郭飞邀约李新红、李占锋(同案被告人,均已判刑)前往云南省昆明市帮其运输毒品。2人到达昆明后,郭飞又指使李新红给负责运送毒品的玉专和玉腊、叶红(同案被告人,均已判刑)购买昆明开往武昌的K11
2001年12月22日,玉专等3人分别携带毒品乘坐列车前往武昌。当列车驶出长沙火车站后,民警将3人抓获,并从玉专的旅行包中查获海洛因5404克,从玉腊的蓝色编织袋中查获海洛因230.3克、鸦片1647克。2002年1月,警方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将郭飞抓获。 2002年7月18日,张汉臣在武昌区携带229.8克海洛因乘坐出租车时被民警抓获。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张汉臣又于当年11月向曾宪车、张进、潘华清、吴胜美(同案被告人,均已判刑)提供往来路费,组织他们到云南省为其运输4676克海洛因回武汉市。2002年11月11日,张汉臣到吴胜美家中取海洛因时被民警抓获。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上述犯罪事实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郭飞、玉专、张汉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人不服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通讯员吕丹军邢金明靖泽民)(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