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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执法机关武力执法,保安乱罚款导致故意伤害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13:11 南京日报

  【江苏商报报道】仗着是“替公家办事”,南京莫愁湖公园垂钓中心两名保安曾对一名垂钓者又是罚款又是拳打脚踢地“教训”。近日,这名被他们“教训”得头部重伤的垂钓者在浴室与半年前殴打自己的保安不期而遇后,当即报警。昨日,这位垂钓者开心地获知,殴打自己的保安已被建邺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批捕。

  去年9月,在南京三建分公司工作的高某闲来无事,到万科金色家园后面的莫愁湖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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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边钓鱼。钓得兴致正浓,一男一女开着电瓶船过来,称:“我们是公园垂钓中心的,这里不允许钓鱼,你跟我们过去接受处理。”说完,两人就将高先生带上电瓶船。到了湖对岸,高先生被要求缴纳500元“违章垂钓罚款”。“你们凭什么罚这么多?我没钱。”拒绝缴纳罚款的高先生当即与两自称是“公园垂钓中心保安”的人发生争吵。见高不服管,两保安操起一根一尺多长的铁棍上前“教训”他,直打得他浑身是血,抱着头在地上发出痛苦呻吟,两保安才扬长而去。高被送去医院,经检查,他右手掌骨及肋骨骨折,头部硬膜下出血。想到自己就是钓钓鱼便被打这样,高先生怎么也不服气。当日,他到公安机关报警。警方出警后发现打人保安已跑得不见踪影。今年5月8日,高某在一桑拿浴室洗浴时,突然发现了半年前殴打自己的那名保安也在洗浴,遂拿起电话报警。警方随即赶到,将其抓获。

  办理此案的张震东检察官表示,这起祸起“乱罚款”的案件,提醒有关单位和个人:罚款,不是谁都能罚的。法律上,国家只赋予司法机关或工商、税务等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有罚款权。而公园垂钓中心与垂钓者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是没有权力使用罚款这种国家行政处罚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据了解,我国新的《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行,该法规定:一切滥用行政权力行为(包括行政机关乱罚款在内)都是违法的。商报记者吴剑秋通讯员张震东 (4版《都市热线》)

  (编辑 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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