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部门三套方案限制商家用电,商场内温度不得低于28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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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13:12 南京日报 | |||||||||
【江苏商报报道】今夏南京各大商场超市店堂内的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8度,否则将要受到供电部门的查处。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南京市商贸企业“度夏用电座谈会”上获得的信息。 上周四下午2:30,南京市供电公司与新百、中央、苏宁、苏果等南京市各大重点商贸企业,就今夏“限电问题”进行沟通,并拿出应急方案。
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明确提出要求,根据国家建设部对室内温度设计要求在27度,南京市则将标准定格为不低于28度,所有商场必须严格执行。供电部门还组织“稽查队”进行明察暗访予以监督执行,一旦发现有违反者,供电部门将对该商场用电总负荷进行重新核定,削减用电总量。 据了解,这仅是第一步骤的“错峰方案”,而第二步骤的“避峰方案”,将在天气温度高于32度时实施,要求实行“开五停二”制度,甚至各商家实行轮流开门营业,以确保商业用电。 供电部门还准备了第三套“削峰方案”,即一旦全市用电出现大面积短缺现象,不排除实行“紧急停电”的突然行动,而新百、中央等商场为此还特地拿出应急预案,即出现“突然拉电”,可能出现店堂混乱现象,商场要及时疏散顾客,确保人身安全。 记者昨日在新街口发现,各大商场的空调温度约在28度左右,人体舒适度尚可。苏宁、五星等商场表示,克服“缺电”是个长期问题,商场当然以大局为重,坚决执行供电部门的政策,商家有困难只能自己解决了。商报记者周建钢(3版《商务在线》) (编辑 爱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