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霞:赢了官司输了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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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4:4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袁勇实习生曾毅)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成都市百脑汇电脑城广场见到了在此打工的新津农妇李霞。她告诉记者,法院日前已判决前夫支付儿子李强抚养费2529.58元,但她至今也没拿到钱。
据李霞说,为了给儿子李强治病,她经人介绍来到成都打工。新津法院于6月16日审结了此案。法院判决前夫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李强抚养费2529.58元。然而,到昨日已过了11天了,前夫还一点动静都没有。 另外,由于法院的过错,才使这起抚育费纠纷案一拖再拖,而法院至今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她正考虑状告法院,讨个说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