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大头婴状告劣奶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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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5:20 时代商报 | |||||||||
食用“伊鹿”牌奶粉出现重度营养不良综合征阜阳大头婴状告劣奶商人 新华社电 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又有新进展。6月23日,安徽太和县去年8月出生的小奥强在其父母的代理下正式起诉部分不法商贩,小奥强的父母韩某、高某也同时作为原告。目前安徽阜阳市中院已受理此案。
小奥强是阜阳市太和县人,2003年8月6日出生。他的代理人在诉状中说,他出生时7斤多重,发育正常,体格健康。出生十多天后开始食用标注为“伊鹿”牌的婴儿奶粉。连续食用一个月后,出现持续高烧、伴腹泻等症状,外观头大,面色浮肿,四肢短小,肚子肿胀,后经医院确诊为重度营养不良综合征。 获此结论后,小奥强亲属多次与该县某镇的直接销售者张某等交涉,张某等承认向原告销售“伊鹿”奶粉的事实,并提供了“伊鹿”奶粉供应商的有关情况。 随后,原告亲属向有关部门投诉,经太和县消费者协会及太和县工商局立案调查,去年12月有关部门查封了经销商尚在销售的“伊鹿”奶粉三件,并抽样送检。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所的检验报告表明,“伊鹿”奶粉的蛋白质远低于国家标准。 原告认为,他们作为消费者购买和食用被告销售的缺陷产品导致人身健康权受到损害,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为此,他们请求法院判决赔偿原告医疗损失、精神损失等近25万余元,其中小奥强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5万元,其父母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