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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首创新举措,检方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8:56 扬子晚报

  近日,鼓楼区检察院在南京首创新举措,制定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实施细则。据了解,该细则目前已经实行。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只要持委托书、律师所函,无需检察院审批,检察院也不再派员在场。律师书面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的,鼓楼检方也将在7日内书面答复。辩护律师执业中,受到侦查机关限制、阻碍的,提出后检方将适时进行侦查监督。同时律师复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检方也不再收复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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