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你知道多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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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9:21 东方网-劳动报 | |||||||||
7月1日,我们国家一部崭新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就要实施了。带着一系列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上海社科院研究员黄双全教授,以下是记者和黄教授的对话。 记者:什么是行政许可?
黄教授:行政许可,就是我们常说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赋权行为。它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或者确立其特定主体资格、特定身份的行为。 记者:颁布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黄教授:立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记者:哪些事项在法律中规定可以设立行政许可? 黄教授:《行政许可法》规定以下的一些事项是需要进行许可的。(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记者:哪些事项可以不设立行政许可? 黄教授:(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记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哪些权利? 黄教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权利如下:(一)陈述权、申辩权(二)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三)当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记者吴蓉(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