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民警每季要向居民述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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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9:43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刘亮记者林凤斌)“接待办事群众170多人次,走访商户、居民、保安130多人次,调解矛盾纠纷、制止打架行为56次……”在保定市和平里派出所,笔者看到的这份近三千字的材料,既不是个人工作总结,也不是向上级递交的业务报告,而是民警的社区述职报告。据介绍,保定所有的社区民警,每个季度都要向辖区居民做述职报告。 保定市从2002年开始,从市、区各级公安机关调派力量充实基层,以每千户配备一名
为检验民警在社区的工作表现,保定市公安部门把群众满意作为惟一标准,规定每名社区民警每季度向社区居民述职一次。述职内容主要包括社区民警在社区的治安防范,为民服务、排忧解难,居民意见、建议落实程度以及自身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民警述职时,参与群众除了要有普通居民外,还要有居民代表、楼院长、居委会干部等。述职结束时,还将组织参与群众对民警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评判民警平时工作优劣的最基本依据。在每年开展的“十佳社区民警”评选活动中,参与的首要条件就是群众测评满意率不得低于90%。 民警向社区述职,居民给民警打分,把对民警工作的监督与评判权完全交给了社区居民,使广大民警更自觉、更主动地走进社区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李喜连是金昌东社区的责任民警,每次写述职报告时内心都有沉甸甸的感觉。他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报告能不能得到认可,不在于你写得多么花哨,关键在于平时在社区的表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