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疗机构承诺:患者馈赠钱物一日内上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10:36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6月28日电(沈嘉)患者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又有了新的形式。浙江省卫生厅日前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印发在全国医疗机构中开展向社会服务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执业时都必须向病人作出郑重承诺,并将承诺内容印成卡片,在患者就诊时主动向患者发放,接受群众监督。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承诺内容非常广泛,包括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
记者了解到,多家在杭的省级及市级医院目前已经全面推出了服务承诺制,在挂号大厅、病区走廊等处设置了医院承诺内容,有的医院还将承诺内容制成了小卡片放在门诊科室的诊察桌上,随时随地接受患者的监督。(完)(责任编辑:刘强) /图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