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手术输血染上丙肝,病人怒告手术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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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13:57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陈女士在10年前的手术中输过血,而最近的体检却得知患了丙肝。10年前的手术同现今的病情是否有关联呢?陈女士遂将给自己动手术的医院告上法院,索赔30万元。 10年前就已患上丙肝
2003年12月初,陈女士到江苏省中医院体检。结果显示患有丙肝。医生说,丙肝主要是通过输血感染的。陈女士想,自己曾于1993年3月2日在南京某医院行脑垂体瘤切除术,术后一直在该院复查,并遵医嘱服用相关药物。但这期间,她一直没听说自己感染丙肝,也不知道有没有输过血。该家医院的住院病历显示,手术记录中没有记载输过血,但病历中却有一张配血发血单,究竟这次手术有没有输血呢?陈女士查阅了当时在该院住院的医疗费收据,上面赫然写着“输血费153元”。 陈女士又将所有的门诊病历记录交专家查看,专家发现陈女士1993年12月9日和1994年1月12日在该医院的门诊病历中就分别有转氨酶升高和“抗HCV阳性”的肝炎病毒检查报告单,这意味着陈女士在1993年手术后就已患上丙肝。但病历同时显示,该医院在以后的几年中没有对病情进行过相关治疗,而且还让患者长期服用对肝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医院既然已查出自己患有丙肝,为何不告知不治疗?日前,陈女士一怒将该医院告上玄武法院,索赔30万元。 听证会上的交锋 在日前的听证会上,陈女士的代理人建康律师事务所医学硕士王金宝和黄双强律师认为,医院术中输血未征得患者同意,事后也未将情况告知陈女士,丙肝的结果显示该血液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在确诊陈女士患上丙肝后,该医院长期对没有医学常识的陈女士隐瞒事实,使得陈女士未得到任何治疗;而且陈女士长期服用了对肝功能有毒副作用的药物,由于剂量并未控制,又加重了肝脏的损害。该院的上述严重过错与陈女士丙肝发病及加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医院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医院方则认为该案件的诉讼时效已过,1994年1月12日的病历上就已经记载了丙肝的病情,陈女士当时就应该知道结果。现在事情已过去10年,远超出1年诉讼有效期(法律规定,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为1年——记者注)。 王律师对此指出,病历上的记载内容,对于一个毫无医疗常识的患者来说,根本不知其所云。如果当时陈女士知道自己患上丙肝,怎么会不要求医院治疗或者说医院怎么不要求患者进行治疗呢?事实上,通过专家的指点,陈女士在今年才得知自己在10年前就患有丙肝的。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作者:眭军杰 (来源:金陵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