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亿 原广东国投老总被判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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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09: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29日电 来自广州中院的消息,该院近日对原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黄炎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黄有期徒刑9年;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黄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宣判后,黄没有提出上诉。
黄炎田,1940年出生于广东省博罗县,汉族,文化程度大学,原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广州中院经审理查明,黄炎田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亿元,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吴秀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