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无理由退换”是炒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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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17:06 南京日报 | |||||||||
【今日商报报道】 (通讯员 龚 丰记者梁其强)连日来,石城商家面对百货业大战纷纷出新招,有的店堂竞推“无理由退换”的服务项目来招徕顾客,结果有少数轻信者上当。 家住浦口区的一位消费者,日前就冲着某商家“无理由退换”的承诺,即顾客购买商品可在规定期限内无理由退货和换货,来到某商场买了一台29英寸彩电。使用后发现电视的一角偏色,影响观看效果。这位消费者想到了商家承诺15天内无理由退货的承诺,于是和商
对此,消协有关人士说,目前,类似费先生这样的遭遇日渐增多,且多发生在中小商家和店堂,其实一些商家推出的“无理由退换”,仅仅是炒作概念,并未从服务质量上引起重视。实际上消费者一旦真的要无理由退换,商家就会找出种种理由,将无理由退换变成有条件退换。因此,在目前“无理由退换”的法律规定还尚未完善的情况下,消费者一定要理性消费,不要将“无理由退换”作为选购商品的标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编辑 思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