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纪委工作人员行骗:是党员就该买本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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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17: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是党员就该买本书 本报普宁讯 为非法谋取暴利,竟然冒充省纪委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强行推销书籍。6月24日,不法人员刘某明在揭阳市普宁市流沙西新坛村行骗时被识破,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处以治安拘留15日。
当天上午9时许,刘某明(男,34岁,江西省瑞金市人)打电话到新坛村办公室自称是广东省纪委工作人员,受单位委派前来粤东,正在向各部门和单位销售中国共产党党内有关学习教育书籍。9时10分,刘装成政府工作人员的模样,带着书籍,大摇大摆来到新坛村办公室,向该村干部出示了一张省纪委“介绍信”,刘说按要求新坛村必须订一套《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与纪律处分条例贯彻实施手册》(共4册配光盘)以供党员干部学习,并要新坛村以980元现金向他订购。 该村村委主任陈汉建等干部要求刘某明出示工作证,而刘谎称忘记带证件。这时,陈汉明等人感到刘某明的身份可疑,为进一步核实情况,便以该村财务制度比较健全,要求刘某明开具售书国家统一货票,并提供省纪委订购书刊的银行专用账户,刘某明神色慌张,强装镇定,称为了简化程序,仅用现金交易便好。 陈汉建等人断定刘是“冒牌”的,即打电话向普宁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报警。 瞬间,民警赶到新坛村并对刘某明进行突审。 刘当场乱了阵脚,交代了为谋取暴利,以600元低价购入该书,后冒充广东省纪委工作人员身份准备以980元价钱强行卖给新坛村的违法事实。 目前,刘某明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15日。 (林丽爱 东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