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联厂这种做法,对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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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0:39 大连日报 | |||||||||
编辑同志: 我们都是大连本地的猪下货经营户,从位于大连肉类联合加工厂的35户批发行接货已经有六七年的时间了。这么多年以来,我们都是和批发行签订合同,从批发行那里接货,而肉联厂只是给批发行的生猪进行检疫、屠宰。但今年6月24日,该肉联厂却发出通知,规定从当天起,在其厂内杀猪的各批发行的猪下货先由该厂收购,再由该厂批发销售。而我们同时
当日,面对肉联厂的规定,我们这些经营户只有两条路可选:要么按这个价格接货,按市场价格销售———赔惨了;要么接货后,提价销售,进而引起整个市场价格的上涨———要挨老百姓骂的。对我们来说,同样没有好处。万般无奈之下,当日我们只好被迫放弃接货。 据我们了解,批发行的猪都是自己收购的,他们与肉联厂的关系仅仅是由肉联厂提供检疫和杀猪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批发行是有权自主处理自己所有的商品的。那么,为什么肉联厂要来插上一脚?他们这样做又有什么依据呢?我们很想借助媒体问一问,肉联厂这种做法对吗?一些猪下货经营户 | |||||||||